《税法》考核方案

  • 作者: 蓝田分校
  • 发布时间: 2021-10-28 12:14:03

《税法》考核方案

 

《税法学》采用多种媒体支持手段支持教学。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具体考核办法分为两大部分,即期末考试考核与形成性考核。

一、期末考试考核

期末考试考核是验收学生最终学习效果的最重要的考核办法。本课程是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专科阶段第二学期的选修课程,由国家开放大学西安分部统一命题,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题型一般包括:单选题、多选题等。期末考试成绩占本课程成绩的40%。

二、形成性考核

形成性考核是期末考试考核的必要补充形式,是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整个过程的考核办法。本课程的形成性考核主要包括平时作业考核和教学过程考核两个组成部分。

(一)平时作业考核

在本课程的学习过程中,作业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学生须完成网上作业,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同时,任课老师还可在保证学生完成《税法学》作业册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布置其它书面作业、讨论、课堂提问、撰写小论文等作业,多种作业占形成性考核成绩的60%。而且,期末考试试题中也将体现一定比例网上作业中的重点考核内容。

(二)教学过程考核

教学过程考核包括面授辅导课出席率、阶段测验成绩、上网学习率、多媒体应用及师生交互率、学习小组活动率、自学笔记等等,共占形成性考核成绩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