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学》课程考核说明

  • 作者: 蓝田分校
  • 发布时间: 2021-10-28 12:01:43

《监督学》课程考核说明

一、有关说明

监督学是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专科行政管理专业的一门必修课,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水平应达到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教育的要求。

1.考核对象

本课程的考核对象是开放教育专科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

2.启用时间

启用时间为2021年春季学期。

3.考核目标

本课程主要考核学生对监督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了解与掌握程度,考核分为“了解”、“基本掌握”、“重点掌握”三个层次, “了解”要求学生对所涉及的问题有全面和一般的认识;“基本掌握”指在“了解”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对所涉及的问题能够准确记忆,并能较完整的把握;“重点掌握”指在“基本掌握”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对所涉及的问题有较深入的认识,并能联系实际,灵活运用。

4.考核依据

考核依据为郎佩娟主编、国家开放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监督学》(第二版)。学生可参考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音像出版社制作的《监督学》录像教材以及网上教学辅导资料等其它教学媒体的内容进行考试复习。

5.考核方式与计分方法

本课程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性考核占课程综合成绩的30%,终结性考试占课程综合成绩的70%。课程考核成绩统一采用百分制,即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试、课程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本课程考核实行“双及格”制度,即终结性考试成绩和课程综合成绩须同时及格,课程的考核成绩方为及格。

考核方式相关信息以国家开放大学当学期发布的考试安排通知为准。

二、考核形式与要求

(一)形成性考核

1. 考核形式

形成性考核形式包括小组讨论、案例分析、小论文等形式共安排四次,

2. 考核目的

通过形成性考核巩固所学内容,提高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终结性考试

1.考试目的

考核学生对监督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了解与掌握程度。

2. 考试形式

终结性考试为闭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评阅,按70%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

3. 答题时限

考试时间长度为90分钟

4. 试题类型

考试基本题型包括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

三、考核内容

第一章  监督学概述

【考核要求】

了解:监督学研究对象及其特点、监督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基本掌握:公权力、腐败的含义、特征和产生根源

重点掌握:监督的含义和特征、监督的功能、监督的基本原则、监督的分类

 

第二章  监督思想与监督理论

【考核要求】

了解:中西方监督思想的宏观比较、自由主义监督思想

基本掌握;中国近代监督思想、政治原罪思想、法治主义监督思想、分权制衡理论、新滥用权力理论

重点掌握:中国古代监督思想、当代中国监督思想、人民主权理论、议行合一理论

 

第三章 中国古代和近代监察制度

【考核要求】

了解: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概述、中国古代监察机构领导体制及其职权、中国古代监察法规建设、中国古代的谏诤制度、中华民国的监察制度、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监察制度

重点掌握: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第四章 中国当代监察制度

【考核要求】

了解:从行政监察到国家监察的演进、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监督制度、中国台湾地区的监察制度

基本掌握: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廉政公署为核心的监督制度

重点掌握:国家监察体制和制度

 

第五章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考核要求】

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法律框架、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程序

基本掌握: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重点掌握: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含义和特征、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方式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

【考核要求】

了解:党内监督的规则建设、党组织的监督

基本掌握:党内监督的主要制度,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对象、任务与内容,党员监督的含义、方式与主要内容

重点掌握:党内监督的含义、特征与目的,党内监督的主体、对象与内容

 

第七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

【考核要求】

了解:审级监督制度、行政赔偿的要件和范围

基本掌握: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行政赔偿的概念与作用

重点掌握: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的概念和特点、刑事审判监督与行政审判监督

第八章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考核要求】

了解:侦查监督的主要内容与方式、刑事审判监督的基本方式

基本掌握:侦查监督的范围、刑事审判监督的范围

重点掌握:检察机关监督的概念、对象与特征,检察机关监督的性质、内容与权力

 

第九章  行政机关的监督

【考核要求】

了解: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行政复议的范围、程序

基本掌握:层级监督,审计监督的含义、政府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的含义,行政复议机关及其管辖

重点掌握:行政监督的概念和特征,行政监督的对象和范围,行政责任的概念、作用与形式,行政复议的概念与原则

 

第十章  人民政协与民主党派的监督

【考核要求】

了解:人民政协监督的完善、民主党派监督的完善

基本掌握:人民政协监督的含义、性质与地位,民主党派监督的含义与特征

重点掌握:人民政协监督的内容与方式、民主党派监督的内容和形式

 

第十一章  社会监督

【考核要求】

了解:社会监督制度的完善

基本掌握:特约监督员制度、公民的申诉与控告、公民的信访与举报、网络舆论监督

重点掌握:社会监督的含义、特征与主要方式,公民监督的特征和意义,社团监督的特征与意义,舆论监督的功能与方式

 

第十二章  国际反腐败与监督制度

【考核要求】

了解:国际反腐败运动的现状与特点

基本掌握:瑞典、德国、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的反腐败与监督制度

重点掌握:国际反腐败合作体系的基本架构